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目 录
1 引言 1
2 个人所得税概述 1
2.1个人所得税内容 1
2.2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沿革 1
3 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给我国的借鉴 2
3.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 2
3.2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给我国的借鉴 3
4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
4.1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5
4.2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5
5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及提出相应的对策 9
5.1建立合理的税制模式 9
5.2建立合理的费用扣除制度 10
5.3减少累进级次,建立合理的税率结构 11
5.4加大税法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 11
结 论 13
致 谢 14
参 考 文 献 15
表1 个人所得税各项所得适用的税率 8
1 引言
近来几年,个人所得税因为经济发展一直在进步,其逐步被我国所器重,为了能不停的使人民的消费能力慢慢提高,人们的需求缓慢扩大,同时使经济能持续稳定发展,缔造了必然的前提,这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变得愈加的重要,因此,中国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也在进行完善,使得其适应当今现状以及社会需求的发展,这使低收入人群所承受的压力得到了缓解,但税收却不会因此而削减,甚至会逐渐提高。完善个人所得税,对于社会上的贫富差距问题来说,渐渐缩小了,也同样对工薪人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步增加了以及其消费的需求也在不断的上升,以推进社会经济的前进。然而,恰恰相反,中国在个人所得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jxszl.com +Q: *351916072*
税制度方面依旧需要更全面的补充,在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遇到还没克服的困难,所以,要不断的对其进行研讨,对所存在的问题依次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使个人所得税能将它的作用有力的表现出来,并且创造出完满、公平和公正的良好社会。
2 个人所得税概述
2.1 个人所得税内容
每个公民按照自己所拥有的应税所得而进行纳的税是个人所得税。其纳税人为只要在国内有居处,包括虽然尚未有居处,但个人在国内生活超过365天,其所得是从中国境内外得到的;在国内并无居处且又不居住,也有可能根本没有居处,个人生活没有超过365天的且所得从国内得到的。分类所得税制依旧是现在正在使用着的,居民以及地域的管辖权也同样被执行着,遵循税法规定的规则,居民和非居民这两类组成了纳税义务人,而义务又分为无限以及有限纳税义务这两种,纳税人可以根据本身状况担负着属于他们本该担负的责任。
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或稿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1]。
2.2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沿革
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在英国初次开征,二战以后,在绝大多数国家中,个人所得税成为其主要税种,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在1802年的时候,被迫收取的个人所得税被要求结束。到了1803年的时候,英国和法国的战斗又一次发生了,个人所得税再次征收起来了,这场战争在1815年的时候,宣布告终,这时,却又将个人所得税作废。英国政府在1842年的时候,乘机在印度抵御英国统治下,再次捉住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时机。
美国在1872年的时候,实行了11年的个人所得税却被迫废除了。在财政收入遭遇到了一些困难的时候,想要克服这一困难,从而使得新的个人所得税在1894年的时候开始奏效。
不过在1950年的时候,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才开始被商讨,然而却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没有征收,准确的来说,在1980年9月的时候,其才真正征收,且个人所得税法在那时正式发表了,国内的公民以及国内的外籍人员为此法的重要纳税主体,然而因为所定的免征额远远高于居民的收入,对于我国居民来说,他们的工资并不是很高,所以,对于所规定的每个月或每次800元来说是很高的,因此,征税领域以内并没有大部分的国内居民。中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1994年的时候被执行,其内部和外部一致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在那时创立起来了。
2000年的时候,对个人独资以及合伙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进行停征,而对个体生产经营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措施将解决了个人以及合伙企业的双重征税的情况出现。2002年1月1日的时候,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采取了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摊。2007年的时候,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400元,变成了2000元。2011年9月1日的时候,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2000的基础上又被增加了1500元,此时,也将超额累进税率的工资薪金收入由9级减少到7级,对于税率来说也减少了,由5%变成3%。以后的四年里,个税起征点一直没有什么多大的变化。在2015年的时候,人大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3 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给我国的借鉴
3.1 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
1799年时,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国家首次是英国,然而在1815年的时候,暂停征收,在1842年的时候,又重新开始征收。税收制度在1842年的时候,尽管将每一个所得按照不同的方法区分开来,然而这些所得在征收环节还是照样依照一个标准进行分配,根本不会因为所得的性质的区别而进行差异分配。在1909年的时候,使用累进税率主要是针对收入相对较高的所得,一直到1973年的时候,仍然使用着这种税收制度,其重要的特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首先是综合标准税的征收;
(2)其次是附加税的征收,这方面一般是一些所得的标准比较高的而征收,累进税率则是其一般所运用的税率。在1973年的时候,单一的综合型所得税制将替代了这种混合所得税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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