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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发展视角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2020-10-24 13:04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目 录
1 引言 1
2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1
2.1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历史沿革 2
2.2 现阶段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的主要问题 2
3 红桥镇调查情况概述 3
3.1 样本情况介绍 3
3.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 3
4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不力的成因 8
4.1 法律缺乏明确规定 8
4.2 承包经营权功能逐渐超载 8
4.3 流转后土地性质发生变化 9
4.4 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供给意愿不强 9
5 共享发展视角下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相关对策的研究 10
5.1 确立权利法律性质明确农民主体地位 10
5.2 保障农民增值收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0
5.3 提升农民维权意识扩大司法救济渠道 10
5.4 明晰土地产权性质规范土地流转方式 11
结论 12
致谢 13
注释 14
参考文献 15
附录 16
1 引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会议同时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土地作为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的基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它的合理运用引导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权益是人民最基础的权益,土地制度是社会、政治、经济的根源,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制定与之相符合的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法规政策是保障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式。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作为提升农民物质生活发展水平的重要切入点,最终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因此,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尤为重要。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仍不规范,农民利益遭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律却一直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明确的定义,种种现象造成土地流转性质的悄然改变。如何结合时代背景,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辟新的土地利用与增值方式、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是确保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共建美丽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途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一定处分的权利。[1]经济收益的功能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体现,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中还包括社会保障、就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功能,是人民物质生活的基础保障,也是社会、经济、政治的根源。因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问题的相关研究,是增强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途径,同时对确保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我国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前者可以参与市场流转,并在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实现,而后者的流转一直受到严格的控制。起初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基于对农民利益的保护,而随着社会进程的推进,农村经济形势也悄然改变,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经济收益和其他利益;加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数见不鲜的征地不规范现象,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正遭受不同程度的侵害。因此,改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刻不容缓。
2.1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历史沿革
农村土地改革在我国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在这场革命中,大量的农具、牲畜、房屋等以及七亿多亩土地分配给了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以土地所有权的再分配形式得到实现这一定程度上使农民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1962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展,农民私有财产集体化,传统的土地模式改变,土地不再属于私人财产,而是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无法对其进行买卖处置。今天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在这样环境下的土地制度上逐渐演变而来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兴起,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实现了分离,农民在土地上获得了极大的生产与分配的自主权,生产的积极性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极大程度上推进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加快了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步伐。
1993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过十多年历史的检验,最终被写入《宪法》,同时也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彻底改变,实现了农民与生产资料在根本上的直接结合,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被充分调动,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公有制在本质上得到了实现。
2.2 现阶段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诸多问题,流转过程中尤为明显。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而在实际过程中,证书颁布基本滞后于流转。同时,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土地流转后,许多土地重新划区管理,流转前清晰的边界不复存在,这也给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埋下一定隐患。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不完善,流转过程的不规范,农民土地权益时常遭受侵害,状告无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此外,土地流转收益普遍偏低是当前流转中的主要问题。土地作为多数农民的生存之本,流转中产生的收益亟待提高。流转使农民获得了暂时的实惠,但从长远角度来看,并没有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土地流转作为经济性行为,应当顺应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这也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要因。
针对上述情况,选取红桥镇做了一个相对深入的调查,以期了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状,探索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实意义。
3 红桥镇调查情况概述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是扬州的中心城区,红桥镇位于中心城区的东南部,是扬州市主要的农地集中区之一,本次调查选取红桥镇中心示范村迎新村及少数周边村组为调查对象,迎新村土地面积达4.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850亩,辖28个村民小组,农户约1054户。2012年底。三业产值达4.8亿元,其中农业产值6505万元,占总产值的13.55%,工业产值38000万元,占比79.17%。村集体收入58万元,人均收入18117元。调查中发现,迎新村大力提倡土地流转,目前高效农业种植面积达2000亩,主要种植无花果、葡萄、西瓜、有机蔬菜、苗木等,万亩良田计划也在逐年推进当中。此外,扬州市广陵区红桥镇迎新村作为较大的经济作物种植中心,其农业化水平受到新型城镇化影响较深,因此选取红桥镇这个典型的村镇较具代表性。
3.1 样本情况介绍
自2016年2月至2016年3月深入扬州市广陵区红桥镇进行调查,共计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有效问卷98份,有效回收率98.00%,该调查旨在深入当地了解共享发展视角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的实际情况,结合当今政策与理论建议,探索有效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策,确保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问卷数据采用SPSS、EXCEL软件处理,图表结合进行分析。
3.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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