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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化隆县农户土地托管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研究【字数:15537】

2024-02-25 12:50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目录
摘要3
关键词3
Abstract3
Key words3
引言3
选题背景及意义3
国内外研究现状4
研究内容及方法5
化隆县农户土地托管现状及问卷设计过程6
化隆县土地托管现状6
问卷设计过程7
调查结果及分析7
基本资料情况7
土地托管意愿情况8
土地托管意愿影响因素情况8
(四)小结2
化隆县地区农户土地托管意愿的影响因素模型分析12
模型选择12
变量选取与假设12
农户土地托管影响因素Logistic模型分析12
结论与对策15
研究结果15
建议对策16
致谢17
参考文献17
附录19
青海省化隆县农户土地托管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研究
引言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政策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土地经营模式的坏处也日益显著:分散式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导致土地细碎化情况严重、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生产效率低,最终导致农业土地的生产效益较为低下,难以形成优势。因此,政府为解决该问题,提出采用“土地流转”政策,期望农业土地经营模式可以从过去的分散式家庭承包责任制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的经营模式转变,促成农村土地的大面积规模化经营,进而有效提升农村土地的经营和生产效益。但是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与不足,其中以权属纠纷、土地用途改变问题最为突出。为了有效解决这一纠纷与问题,土地托管这一从商业领域托管衍生出来的新型土地政策应运而生,其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进程,也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遭到侵害的问题。这是因为对土地进行托管,仅仅是转移其使用权,而非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还是土地的生产主要力量,土地的最终收益依然归属于农民,土地托管不会改变农民的任何权益,而且可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以有效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益。
具体到青海省化隆县,本地为了改变现有土地经营模式土地细碎化、生产成本高昂化、生产效率低的现状,在近年来一直在实施土地流转政策,但是由于土地流转价格越来越高、土地流转机构确权以及登记颁证不到位,导致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效果不甚理想,青海省化隆县的农业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进程十分缓慢。鉴于此,青海省化隆县开始推行农户土地托管政策,希望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流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其规模化经营的进程。然而,对于土地托管来说,不管当地农户的态度如何,是不是愿意积极参加到土地托管中去,影响土地托管的因素有哪些,这都将是直接影响青海省化隆县土地托管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明确其托管的意愿与影响因素等,进而摸索出进一步、有效推行青海省化隆县土地托管政策的实施策略,就显得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本文将以青海省化隆县农户作为研究对象,主要采用文献综述法、问卷调查法,构建二元回归模型等方法,针对该地的托管意愿与影响因素等,对其进行调查研究,并在论文中就促进青海省化隆县农户参与土地托管的对策与建议进行了详细阐述,希望对青海省化隆县土地托管政策的实施起到一点借鉴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国外的土地大都是私有制,不同于我国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因此,西方国家的土地所有者是可以私下进行土地的买卖与转让的, 他们享有完整的土地产权。所以,对于国外学者来说,并不会应用“土地托管”的概念,而是仅会应用“土地交易”这一名词因此,国外学者关于土地托管的研究并不多见。 Sexton(2012)通过实际研究发现,相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在进行土地托管时,农民合作社开展工作,可以起到更加有效的作用[1]; Terry V D(2010)说,单纯的土地汇集度并不能使农业生产收益增加, 而是要综合、全方位的考虑规模经营问题,选择合适的农机服务模式,进而提升家庭在农业方面的收益,而且政府部门会向私有部门让渡,进而促使其运行主体的效率得以提升[2]; Bourgeon J(2013)认为,通过推进土地市场实现更好的发展,有助于农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同时也使得农田增加的需求得以满足,由此也需要各类信托参与到土地市场金融支持中去,促进贷款系统实现更好的发展[3]。
2.国内研究现状
近些年来,伴随农村土地经营的发展,相关问题也不断受到人们的关注,国内学者也开始从定义、托管机制、托管意愿等几个方面对土地托管进行分析与研究。
(2)在土地托管机制方面: 王莹与阮文彪(2014)认为,加强农村土地托管法治、市场机制、监察机制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可以有效保证土地托管政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6]; 穆娜娜(2018)认为,构建恰当的利益分配与灵活的构建形式等,使之形成合理的土地托管机制,可以有效分担农业生产中委托方与托管方之间的自然、财务和市场风险[7]。
(3)在土地托管意愿方面:迟超楠、王志彬(2016)认为,影响农户土地托管的要素,以人口数量较多而且缺乏就业路径以及一些传统观念等特点,而且托管的价格非常随意,托管的组织责任感不强、托管的监督体系不完整; 农村金融、农村社会保障等支持体系的不健全[8];肖建英、张长立、陈龙乾、周珊珊(2018)觉得农村家庭参加土地托管的积极性亟待提升,多数人认为参与土地托管存在信息不对称、托管技术不成熟、托管体系不完善等风险。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纪、家庭人口数、务农收入比例对农户参加意愿产生负面影响,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对农户参与意愿起到正面的影响。参加土地托管的行为立场与主观规范等,也能感觉到行为控制变量,会严重影响农户参与活动的积极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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