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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的实践及应用

2021-05-25 19:16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研究以气象指数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保险,不仅是发展水产养殖保险的需要,更是江苏泰州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的重要实践。本文通过对泰州市的保险业总保费收入与赔付情况、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赔付标准、补贴、保费收入与赔付情况、水产品产量增长情况分析该保险的运行效果。最后得出结论并对泰州市试点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提出可行的政策性建议。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2
二、文献综述 2
(一)农业指数保险的类型 2
1.农业气象指数保险 2
2.农业价格指数保险 3
3.农业产量指数保险 3
(二)农业指数保险的优势与劣势 3
1.农业指数保险的优势 3
2.农业指数保险的劣势 4
(三)综合述评 4
三、 农业指数保险发展的现状 5
(一)我国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 5
(二)泰州市农业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 5
四、泰州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的试点情况 6
(一)泰州市保险业总保费收入与赔付 6
(二) 泰州市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补贴、赔付标准 7
(三)泰州市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试点情况分析 8
五、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10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1
江苏泰州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的实践及应用
引言
引言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作为农业大国,由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其中水产养殖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更是较弱,而气象指数保险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风险管理与防范的措施,是农业保险的一种创新,在水产养殖上能够帮助养殖户有效应对天气风险,弥补可能遇到的风险损失,可以有效的降低所自然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泰州市的水产养殖保险是泰州市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泰州在水产养殖中引进高温指数保险,根据气温为条件将水产养殖户遭受的损失通过指数的形式量化,当泰州市气象局的实测数据超过保险条约承诺的气温指数值时,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养殖户。这种保险方式公开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jxszl.com +Q: #351916072
透明,理赔周期短,市场运行高效,对促进水产养殖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江苏泰州的水产养殖保险工作尚处在试点阶段,此基础上的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更是全新的尝试,期待它能有效的降低自然风险带来的农民收入损失,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目前国内的许多学者都对新型的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有所研究。国内学者周磊、徐学荣(2016)指出中国是世界上较早开始试点水产养殖指数保险的国家,中国的第一个水产养殖相关的指数保险在2013年由辽宁省獐子岛集团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创造开发,其保险标的物是海水养殖体。潘晨芳等(2017)也指出了水产养殖气象指数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保险标的没有发生损失也进行赔偿是违背常理的,人工开展现场查勘定损增加成本投入,农户得知购买指数保险必须结合真实损失才能获得赔付降低了参保积极性等问题。因此泰州试点的水产养殖高温指数保险的研究是一件极具有经济意义与社会价值的事情。
二、文献综述
(一)农业指数保险的类型
保险是管理风险的一种方式,指数保险是一种不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而是以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值是否达到指数触发水平而决定赔偿与否的风险转移工具,是现有农业保险的一种创新。李思佳(2013),郑军、曹翀(2015)将指数保险分为两个类型:区域气象指数保险和区域产量指数保险。国内王建国(2012),李惠、孙东升(2016),王翌秋、朱青青(2016),国外Michael R. Carter、Lan Cheng、Alexandros Sarris(2016),Mario J. Miranda、Claudio GonzalezVega(2011)等学者认为农业指数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区域产量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等,吕开宇、张崇尚、邢鹂(2014)的研究更具体的指出农业指数保险产品主要有区域产量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卫星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和收入指数保险等多种类型。由于农业指数保险与传统农业保险产品不同,指数保险基于预先设定的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来确定是否赔偿。依据指数类型,区域产量、雨量、温度、震级、卫星图像和价格通常都可被作为触发参数,所以也就很容易理解学者之间将农业指数保险分类不尽相同的差异原因所在了。本文将以几个当前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指数保险为例进行简要综述。
1.农业气象指数保险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是有效应对天气灾害的一种产品,以客观的天气指数作为赔付标准,将降水量、气温等条件确定为气象指数,当实际的气象指数水平达到触发标准时,由保险人进行赔付。我国的第一例气象指数保险是由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手续简单、信息透明、成本较低,但是需要特别关注天气和产量之间的关系,必须设计精确的模型以提高赔付的精准度(李慧,孙东升,2016)。目前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设计的层面,许多学者在各个试点县镇均设计了适用于当地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中国农业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均以县级或乡镇为范围,但目前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的实践应用在江苏泰州尚处于起始阶段。
2.农业价格指数保险
农业价格指数保险是当农民因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农产品价格或价格指数低于设定的价格或价格指数时履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我国进行价格指数保险试验,开发覆盖“经济市场价格变化”的“农业收入保险”,进而将传统的保险权益和金融期权加以组合,那么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则会有更快的发展,并且与国际市场接轨,将国内的农业风险通过国际市场转移出去(王建国,2012)。江苏泰州的价格指数保险已经囊括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河蟹价格指数保险等多个保险品种。
3.农业产量指数保险
农业产量指数保险是将地区产出量设定为指数的保险产品,主要承保由于干旱、洪涝、冰雹、飓风等自然因素导致的产量下降,当某生产区域的实际产出低于保险合同事先设定的产量时则会引发赔偿,气象指数保险产品是应用最广的一种产量保险。团体风险计划(GRP)是最为典型的产量指数保险产品。区别于传统的实际历史产量计划(APH)针对单个农户,GRP 是以一个县为投保对象的一种集体保险计划(吕开宇,张崇尚,邢鹂,2014)。区域产量保险产品最早由瑞典销售,随后在加拿大、印度、瑞士和美国得到推广。江苏泰州的农业产量指数保险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包括补贴与政策等,在不久的将来定能够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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