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实证研究【字数:10835】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引言1
二、文献综述2
三、研究设计3
(一)研究假设3
1.环境管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3
2.不同制度环境对环境管制作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调节器的影响4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4
(三)变量定义4
1.被解释变量5
2.解释变量5
3.控制变量5
(四)实证模型5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5
(一)描述性统计6
(二)相关性分析6
(三)多元回归结果分析6
(四)稳健性检验7
五、研究结论8
致谢9
参考文献9
环境管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实证研究
引言
引言
习主席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年,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明显提高,但温室效应、河流土壤污染等严峻的环境问题仍然存在。企业是破坏环境的重要主体之一,其超标排放废气废水、工业废物处理不彻底等行为亟待管制。在我国,政府利用环境管制进行资源配置(林润辉等,2015),管制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杨汉明等,2015)。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向集约型转型,我国环境管制也逐渐细化深化,覆盖了更多企业和行业。
在社会压力和管制压力的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自发披露其在环境方面做出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的努力。这种努力显著促进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发展。研究表明,近年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数量方面和质量方面持续进步。数量上,根据润灵环球研究报告,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沪深上市公司数量由2008年的518家上升至2017年的851家,增幅约为64%。质量上,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更加全面,在对员工采取的行动(丁瑶等,2018)和对社会采取的其他行动(郑琴琴和陆亚东,2018)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治理的内容(原毅军等,2015;倪娟和孔令文,2016)。但整体来说,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仍存在披露不完整、定量内容少和报告形式非独立等多种问题(李颖等,2016),企业的披露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在我国坚定推进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环境管制已成为企业在经营治理决策时不可忽略的因素,其势必对企业的披露行为产生影响。本文以中国沪深A股20132017年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依据工具理论进行规范性研究,通过实证研究环境管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帮助微观主体企业客观理解环境管制对其生产经营的调节作用,丰富了利益相关者和企业信息披露行为等理论研究。在2020年即将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之际,本文就“绿色政策”环境管制对企业行为的调节作用开展实证研究,分析环境管制阶段性的政策效果,具有宏观上和微观上的实践意义。
文献综述
高质量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发布有利于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形象(李慧云等,2016),提高了企业的国内外竞争能力(吴红军等,2017)。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兴未艾,仍需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管制以经济型、命令控制型等手段(刘鹏和李钢,2016),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决策(杨汉明等,2015)。日趋完善的环境管制势必会起到调节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环境管制政策积极改进管制重点和形式。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环境管制思路呈现更细化,更深化的趋势:在20世纪90年代,管制重点落在工业“三废”的治理上;到21世纪初,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产业结构变化,我国环境规划开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详细规定了气、水、土壤污染程度的约束性指标(王金南等,2018),总结和优化行政手段,大力推进环境管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如2017年12月出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2019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行《格式准则》近年的修订逐渐增加了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报告内容和格式的规定。以上这种细化,使得政策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越来越密切。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越来越细致地披露企业环境方面的信息,对政策进行积极回应。
环境管制优化的同时,愈来愈多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进行信息披露。学界提出的工具理论解释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工具理论以“利益相关者”框架为基础,认为重视所有利益相关方需求的企业也将在传统的绩效标准方面取得成功(李秀玉和史亚雅,2016;张静,2017;Limin Fu et al.,2019)。工具理论认为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三种动机:一是关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帮助企业提高治理水平,进而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采取更多披露行为。企业自发满足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可以增加了企业的竞争优势(Martin,2002),减少交易成本(班纳吉,2014),减少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汤晓建,2016),自然地提高经营治理水平和财务绩效,进而激励企业增加披露的行为,形成良性循环的成长机制。二是企业会积极进行“规制俘获”行为(谢乔昕,2018),通过增加自愿性的社会责任披露(钱明等,2017),来规避新立法、新准则的出台。三是企业会为争取更多话语权而自愿增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企业会与制度和国家进行博弈,以期获得更多话语权(班纳吉,2014)。利益相关者显著性理论(盛亚和李春友,2016)提出了制度、国家和企业行动者之间的话语权函数。除了以上三种动机部分解释了政策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路径,资源配置理论也能对这种影响作出解释。但目前研究缺少将环境管制从政策中独立出来,利用工具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解释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路径;此外,也缺少结合中国制度特点的影响路径分析。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jmgl/kjx/605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