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研究【字数:2747】
论文导读: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对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共实施了853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长2.77%。各类违规事件中,财务业务数据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收入确认真实性方面,存在虚增保费收入、跨年度调节保费收入、各业务渠道间调整保费收入及费用变通补充保费的情况。
关键词:保险,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
1保险业财务数据失真的表现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保监会共检查产险机构861家、寿险机构590家、中介机构421家,全面覆盖了法人机构、分支机构等机构层级以及产险、寿险、中介等业务领域。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对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共实施了853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长2.77%。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105人,同比增长2.94%;罚款3467.3万元,同比增长13.48%;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43项;警告159家机构和345人。各类违规事件中,财务业务数据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业务收入方面。收入确认完整性方面,存在坐扣保费和净保费入账的问题。收入确认合规性方面,存在以注销保单方式冲销应收保费、虚挂应收保费、阴阳保单、系统外出单、虚假批单退费等方式截留保费收入以及不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收入、款项未到账,确认保费收入的行为。收入确认真实性方面,存在虚增保费收入、跨年度调节保费收入、各业务渠道间调整保费收入及费用变通补充保费的情况。
二是虚列费用方面。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虚假办公用品费、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人力等费用支出的名义套取资金,给与被保险人返还或支付中介机构高额手续费。以某家寿险公司为例:2008年原费收入为13365万元,其中银邮代理原费收入为8850万元,自查出通过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用于销售费用支出173万元,其中银邮代理业务渠道通过虚列宣传费用93万元、会议费52万元、办公用品费用5万元,银邮代理业务渠道虚列费用占原保费收入比例达到1.7%。2008年全国保险业原保费收入为9784亿元,假设按照银邮代理业务30%占比和虚列费用占比1.5%保守计算,可测算出全国保险业虚列费用金额44亿元,仅仅通过虚列费用一项就可以窥见保险业财务数据失真问题的严重性。
三是赔付支出方面。存在审批流程及签批手续不完整,无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资料不全、业务支出依据不充分进行支付的行为。存在利用虚假赔案或虚增赔案金额套取资金,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以虚假费用票据报销套取资金,与其他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问题。
四是手续费支出方面。存在通过列支手续费科目变通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支出使用保险中介统一发票以外的其他票据入账,手续费支付比例未按照代理合同内容支付,手续费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问题。
五是佣金支出方面。有虚挂人力套取资金的行为,存在佣金计算未经系统进行计算、加扣款手续不齐全等现象。
六是准备金方面。存在不按规定提取准备金,未进行准备金提取充足性测试、通过多提或少提准备金来调节利润的现象。
七是小金库方面。存在截留、隐匿、转移业务收入,公款私存私用,隐瞒利润或结余采取年底突击花钱或将公司收支结余虚列支出情况。
八是统计数据方面。统计数据依据财务报表中的数字来填制,而由于存在财务业务数据失真的情况,财务报表已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由此得出的统计数据存在明显的实际偏差。作为重要的数据指标,无论对保险公司还是对监管部门来说都是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数据失真进而会影响到对整个保险业的监管。
九是会计核算方面。存在未能依照有关会计法规选择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不合理不准确、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依据不完全真实准确,会计资料不规范,随意调整会计科目等方面。
十是保险业潜规则。一般情况下,保险业的商业贿赂主要发生于保险经营者、保险消费者、保险中介、银行等之间,在一些领域已成为了潜规则,并大多以手续费名义操作。如在车险、团体保险、银行代理等业务中,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虚假批单、假赔案、虚构费用等形式,截留部分保费、赔款和费用资金,以各种形式账外暗中给予投保人、中介人员等;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定点、定损、理赔中,账外暗中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等。保险业的潜规则借违规操作而滋生,金额高且呈上升趋势,而财务数据的失真又为潜规则提供了庇护。
2 监督弱化是财务业务数据失真的重要原因
一是多数单位虽都制定了较为全而的管理制度,但内控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履行守则的职责不足;二是单位内部财务监督乏力。免费论文。一种不正确的认识为:财务管理就是财务部门进行管理,把财务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割裂开来,财务管理的触角不能延伸到各项管理工作之中,财务管理作用得不到发挥。
二、强化监督,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保险业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的监督,叫以有效地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一)加强自律,合规经营
加强全员对行业法规的学习培训,做到知法、守法、合规经营,主动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免费论文。
(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是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约束机制,自觉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和内外部监督管理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对高管人员、关键岗位和机构的管控,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落实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定期进行内控评价,加大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强化内控责任落实,促进财务业务管理提升。免费论文。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金融保险行业基础制度规范要求,重视对财务工作先进经验的学习,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提高职业修养和综合业务索质;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健全财务管理岗位及职能设置,有效实现会计反映职能及财务监督制约机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授权的财务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筹集、收入管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方而的管理,形成规范、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稳定、高效、能够对业务提供全而功能支持的财务处理系统,实现财务业务数据实时共享。推进稽核监督系统建设,实现财务稽核作业电子化和处理集约化。
(二)强化外部监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行业协会、财政监察、税务等职能部门联合监督,定期对行业开展综合检查,依法从严处罚违规问题并追究相关高管人员责任,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典刑违反法规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另外,各监督部门要强化对保险业日常财务的监督管,理以判断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监管政策和对策,强化监管对保险主体经营行为的约束和规范,促进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全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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