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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城记忆的景观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以老城南为例【字数:10019】

2024-11-03 12:51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前言1
1综述2
1.1文化遗产景观保护与利用研究成果2
1.2 城市记忆理论及实践研究现状 2
1.3最新研究进展 4
1.4针对现有保护措施和体系评价的综述 5
2 规划设计说明5
2.1项目概况5
2.2基地(调研)分析7
2.3规划(设计)目标、原则、依据 10
2.4设计概念与构思11
2.5总体设计12
2.6专项设计13
3结语 17
参考文献18
附录19
基于城市记忆的景观遗产保护与利用设计
——以南京老城南为例
园林161学生:崔昊宇
引言
前言:
城市景观是由历史片段以时间为线索、空间为联系拼贴而成,以记忆的形式展现,定格为特定的景象而客观存在着。凯文林奇在《城市意象》一书中这样描述城市历史景观,“景观也充当着一种社会角色,人人都熟悉的有名有姓的环境,成为大家共同的记忆和符号的源泉,人们因此被联合起来,并得以相互交流。为了保存群体的历史和思想,景观充当着一个巨大的记忆系统[1]。”城市记忆作为种宝贵的物质文化资源,其价值意义在于,它本身是社会文化实体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重现着历史,在现实与未来之中延续着,它成为城市人理解自身与其生存环境在时间维度中传承的基本线索。
1.综述:
英国地理学家阿兰RH贝克认为,“往日景观的形成与意义,反映了建构人们工作与生活于其中并加以创造、经历与表现的社会。但就其留存至今而言,往日景观作为文化记忆与特性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延续的意义” [2]。城市记忆具有一定的空间属性,必要的记忆依赖于空间环境的存在和需要客观的实体。这些实体可以反映这座城市的历史和发展空间的旧时期的痕迹,连接支离破碎的记忆区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并形成一个健全的、明确的空间背景下的城市记忆[3]。城市历史文化景观具有历史传承的社会文化特性,但是,在全球化、城市化趋势下,城市文化生态环境变迁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51jrft.com +Q: ^351916072
带来了对文化景观的破坏,而种种这些破坏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人们主观上对城市往日景观的漠视[4]。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往往承载了悠久的脉络传承,挖掘其特定的地域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弘扬其独特的景观风貌成建设地域化城市风貌的必要途径。
由于现今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国际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文化失语或本土文化迷失现象,对城市文化景观特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不但可以保护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保护文化多样性以及景观的生态可持续发展,同时可以满足人类内心对于本土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的需求。
1.1文化遗产景观保护与利用研究成果
1.1.1相关概念阐释——文化遗产景观
文化遗产景观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文化景观,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自然和人类的共同作品”,是世界遗产中的一种类型。它显示了文化遗产景观在协调人地关系、整合自然与文化、关联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方面的强大生命力。《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对文化遗产景观三大类型——设计类景观、有机演进景观及关联性景观。其中有机进化的景观又包括两种次类别,一是残遗物(化石)景观,另一种是持续性景观,即它在当地与传统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社会中,保持一种积极的社会作用,而且其自身演变过程仍在进行之中,同时又展示了历史上其演变发展的物证。本文着重讨论有机进化景观中持续性景观的发展保护与最新研究成果。
1.1.2国际公约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开展的背景
1964年著名的《威尼斯宪章》奠定了遗产保护国际公约的基础。其保护对象主要是当时人们所关注的历史纪念物,强调纪念物具有类似博物馆藏品的历史见证与艺术价值。今天遗产保护呈现出对文化多样性的关注,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以及体现文化传统延续的“活态遗产”等保护问题,都是《威尼斯宪章》无法涵盖的内容 [5]。随后有关工作蓬勃开展,相关国际公约应运而生[6]。如《华盛顿宪章》以保护历史城镇与街区为主要宗旨。以上公约中,《华盛顿宪章》对我国文化遗产景观保护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作为文化遗产景观的历史街区和城镇的发展与复兴指明了方向。
中国的正式文物保护工作启动于改革开放以后,以1982 年《文物保护法》的颁布为标志,文物保护逐步走上正轨。同样是在这一时期,中国进入了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维持了近百年之久的农业化社会要在几十年跳过几个世纪的进化过程从而转向工业化[7]。城市无法承受这种快速的进程,城市空间结构遭到严重破坏,历史建筑收到很大程度的威胁,城市失去了原有的自我调节与恢复的有机功能,新与旧的冲突出现在大多数城市当中[8],我国的遗产保护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
1.1.3保护与利用所面临的问题
文化遗产景观保护与利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来自于其价值和功能上的复合性,它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同时,也是城市传统生活和风貌的聚集地。城市快速发展的浪潮,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加速了景观空间和文化特性的变化,但是古董式的保护并不是当今文化遗产景观发展的方向,不发展和不作为只会让文化遗产景观逐渐失去真正的价值[9]。同时,开发商们看中文化景观的开发价值,纷纷介入旧城改造更新的项目,却往往只注重利益而不顾其原真性和可持续性保护。并且,当今我国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利用似乎一条机械化的流水线,越来越多的规划与复兴模式已经背离其所在的环境和文化背景,崇尚高技、崇尚视觉,却往往忽视了城市本身最具个性和最值得彰显的内容,缺乏对城市文脉的理解和对地域性的尊重。文化遗产景观既要保护,又要发展,实现复兴的同时保持其功能的复合性是目前文化遗产景观保护更新的主要课题。
1.1.4当前中国的保护现状与研究成果
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要求各相关学科的综合比较研究,整体性的研究已经成为趋势。因此,目前我国对文化遗产景观的研究是多视角、多学科的,不同学科的研究理论、方法和目的也不尽相同。按照吴良镛先生在《北京旧称与菊儿胡同》中的定义,保护的主要方式包含有以下三种:“改造、改建或再开发,指比较完整地剔除现有环境中的某些方面,目的是为了开拓空间,增加新的内容以提高环境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旧城物质环境的改造实际上是一种房地产开发行为。整治,指对现有环境进行合理的调节利用,一般只作局部的调整或小的改动。维护,则指保持现有的格局和形式,一般不许进行改动。”新中国成立以后,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体系建立,并历经了形成、发展和完善个历史阶段,即:①以文物保护为单一保护体系的形成时期;②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点的双层保护体系的发展时期;③以历史街区、历史地段为重心的多层保护体系的完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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