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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时代的美国大都市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研究(附件)

2021-03-12 13:12编辑: www.jxszl.com景先生毕设
摘 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创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大都市在政治与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地位日益提高。本论文以功能主义理论为基础,在创新时代下将地方政府、私人部门、第三部门、公众等多元主体进行整合,分析美国区域合作治理机制如何运作及各主体的作用,探究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意义,力图形成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协商性的“共同体”,达到既“造峰”又“扬谷”的效果,为研究美国大都市治理提供了新的研究视点和研究内容。大都市区的发展是一国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本文致力于研究越过发展瓶颈的美国的多方合作治理机制,以期给世界上其他大都市的治理带去借鉴。摘 要 2
Key words: American metropolitan area; Multiple subjects;Cooperative governance; Functionalism; 目 录
ABSTRACT 3
一、绪论 5
(一)问题的缘起 5
(二)研究的意义 5
1.理论意义 5
2.现实意义 5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5
1.国内研究现状 5
2.国外研究现状 6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7
二、功能主义理论简介 7
三、美国大都市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的治理主体及现状以纽约为例 8
(一)美国大都市区中的相关治理主体 8
1.地方政府 8
2.私人部门 9
3.第三部门 9
4.公众参与 10
(二)美国大都市区域合作治理的现状以纽约市为例 10
1.纽约市的概况 10
2.纽约市的治理现状 10
四、美国大都市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的意义 11
(一)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利益共同体” 12
(二)优化大都市治理体制,促进城市跃进式发展 12
(三)加大公民参与,发扬民主精神 13
结语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一、绪论
(一)问题的缘起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创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大都市在政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治与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地位日益提高。而大都市如何有效治理,也就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合作治理意味着共同参与其中,即地方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以及公众。大都市区合作治理是对某一单一治理主体的补充和完善。这表明两点:其一,各主体共同行为,绝不是“没有政府的治理”,而是以树立政府权威为前提;其二,合作是治理的一种方式,以合作促进大都市治理。美国大都市作为世界上的典范,探究美国大都市治理方案,且基于功能主义理论来分析美国大都市区域合作各方主体的资源优势,整合实现正的“矢量”。有助于形成“共同体意识”,达到既“造峰”又“扬谷”的效果。
(二)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本论文以功能主义为理论基础,在创新时代下将政府、私人部门、第三部门、公众等主体进行整合,分析美国区域合作治理机制如何运作及各主体的作用,力图形成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协商性的“共同体”。功能主义的研究视角为文章增添了理论基底,为研究美国大都市治理提供了新的研究视点和研究内容。
现实意义:
通过对美国大都市区域合作治理机制的研究,分析其运作模式,具有很强的指向性。西方学术界的学者认为,二十世纪前段时期,存在于美国大都市区的突出问题是地方政府的“巴尔干化”。当前,美国已经解决大都市的发展瓶颈,融入更多的治理主体,整合主体的资源,散发出新的发展活力。研究美国大都市区治理的理论和路径,对推动当代各国城市群“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大都市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主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对美国大都市的发展以及治理的研究日益增多,研究的方向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美国大都市中的地方政府的变革作为研究切入点。由于美国大都市在20世纪不断出现“巴尔干化”治理状况,很多学者都呼吁对地方政府进行改革。张紧跟认为,“将大都市区的所有或大部分小型地方政府整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普通的、强有力的、管理整个地区的大都市区政府。这样的政府才能消除推诿、混乱和缺乏责任心”。“都市地区分散治理程度越高,其种族和经济隔离的程度越高。要想清除严重的种族和经济隔离,必须做的第一步是扭转城市地区的分散治理”。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政府的改革创新一方面是要建立有权威的“大政府”,另一方面要保留地方活力。
二是对美国的大都市的发展进程进行介绍和研究。王旭、谢守红等学者对美国大都市区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郊区受到中心市区的辐射,城市化进程加快。另一方面,大都市区的发展趋势是先集中整合再作用功能分散。总之,这方面的研究对于捋顺美国大都市的发展历程有重大意义。
三是对美国的大都市区治理理论和模式进行介绍和研究。有学者将西方国家的大都市治理体制分为两种模式:单中心与多中心。“单中心”的研究多集中于“巴尔干化”状况严重之下;而近年来,更多的学者主张建立“多中心”的治理模式。其一,刘建芳教授提出,“为了兼顾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和市民的利益诉求,美国政府不断探讨构建区域合作机制的路径,并通过政府间和政府与非政府间的合作实现了跨区域的治理,弥合了“碎片化”造成的政府、社会和市场间的裂痕”。其二,在郝思梦学者的硕士论文中提到,大都市要想达到有效治理,就要发挥整合机制。总之,对美国大都市治理提供新的研究视点。
总体上来说,我国对美国大都市区的研究还是较弱的。一方面表现在总量上,且更新研究成果较慢;另一方面表现在研究的重点上,并没有很多实证性的案例,说明力度小。但是,这些研究成果毕竟是前辈的心血,也的确为后人的研究铺开了道路。
2.国外研究现状
外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美国大都市区的发展过程和治理机制进行了研究,呈现出大量的著作和期刊论文。总体来讲,国外学术界对大都市治理的研究成果可以分为四个派别:
第一,大都市政府改革学派。代表人物伍罗德威尔逊、弗兰克古德诺等人认为小的政府单位是大都市区内政府辖区的重叠,因而意味着非专业化、低效率以及资源的浪费。斯度邓斯基的《美国大都市区的政府》(Paul Studenski,1930)、琼斯的《大都市政府》(Victor Jones,1942)等都主张通过兼并、合并等结构性改革方式,建立大都市政府,进行有效地管理。
第二,多中心治理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的学者成为西方大都市治理研究的主流,他们认为大都市内可以形成一种“多中心治理体制”,可以更好地满足地域分散的公民的需求。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蒂伯特和沃伦的《大都市地区的政府组织:一种理论探讨》(Vincent Ostrom,Charles M Tiebout,and Robert Warren,1961)有所提及。
第三,新区域主义。该学派主张“整合”思想。 戴维腊斯克的《没有郊区的城市》(David Rusk,1993)提到大都市有改革的必要性,以增强国家竞争力、激发经济活力。“新区域主义者也不再呼吁建立正式的统一的大都市政府结构,而是强调通过各种自愿性合作在大都市区培育一种持续互动的“治理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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