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目 录
一、绪 论 1
(一)选题依据 1
(二)研究综述 2
(三)研究意义 4
(四)研究方法 4
二、 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4
(一)村干部扮演着管理者与服务者的双重角色 5
(二)村干部是现代化农村发展和乡村治理的领头人 5
(三)村干部队伍建设是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重点 5
三、栾庄村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6
(一)栾庄村村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6
(二)栾庄村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7
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路径 8
(一)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标准 8
(二)加强监督 9
(三)加强沟通,化解矛盾 9
(四)提高村干部补助标准,吸引人才回流 10
结 语 10
参考文献 11
附 录 12
致 谢 13
一、绪 论
(一)选题依据
1.理论依据
乡村振兴战略思想充分吸收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村发展和城乡融合的经典论述,又继承了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农村发展思想,并在此基础上融会贯通,形成了逻辑严谨的理论体系,为未来乡村发展指明道路。组织管理理论是通过建立组织,规定职务,赋予权责利,从而实现组织管理的目标和目的为推进村级班子的协同运作提供了有力依据和指导。
2.现实依据
本文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这个背景,通过对村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51今日免费论文网|www.jxszl.com +Q: ^351916072*
进行科学分析,在对比中深挖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关措施,为基层组织充分认识和思考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借鉴。
(二)研究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
在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规划,不同专家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学者蒋永穆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着力点应该把握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及“三农”主要矛盾,满足广大农民不断扩大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统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及环境建设,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
刘合光指出了乡村振兴的参与主体及其作用。“总设计师、人民公仆、村干部、村民、各类智囊以及其他参与者是我国乡村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各参与主体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各有功用”。
由此可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作用。
(2)关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研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日益深化,农村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杨赓炜以宜昌市五个贫困县为例,深入探讨如何加强贫困地区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班子在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对策措施。
陈海燕以江苏省启东市为例,认为村干部是乡村振兴队伍中的重要力量,村干部队伍的素质、水平和执行力,直接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欧阳庆芳等重点从思想觉悟和工作作风方面对中国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分析,发现村干部存在理想信念动摇、诚实守信缺失等问题。
蒋淑玲提出了要加强村干部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培训,要拓宽选举范围,同时加强后备干部的组织能力,并将村干部任期改为5年,避免因频繁换届给村庄经济发展带来的动荡。
李一凡等认为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乡村发展是一块必须补齐的"短板"。作为农村发展领头人的村干部,将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因素,要全面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养,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
在新时期,村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村干部队伍建设虽然有一定的改观,但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依然存在严重的问题,具体到某一个地区来说,由于各方面条件差异,问题可能更为突出。
2.国外研究现状
(1)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
国外对乡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乡村发展方面,日本的社区发展模式,在科学的合理规划下通过 “一村一品”赋予不同的村庄不同的功能,形成功能突出、环境优美、管理完善的新型社区,进而推动农村社区的持续发展。英国是在工业化基础上实现综合整治。英国政府从规划管理以及乡村发展方面制定乡村可持续发展要与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相适应。德国在促进乡村发展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同时积极关注乡村生态变化。
(2)关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研究
村干部是我国所特有的,在国外,基本没有村干部这个概念。国外的学者对村干部的研究也相对较少,但有部分学者在对中国农村进行研究时,涉及到了村干部这一群体,有一些相抵零散化的研究。例如,欧博文主要从经济的角度来对村干部进行研究,认为经济发展状况与村级治理水平成正相关的关系,经济水平好的村更容易也更好推进村民自治。
Helen Sui则是根据村干部权力获取渠道来进行研究,认为村干部的权力更多是通过国家和政府所赋予的,所以村干部更多的是代表着政府的利益,而不是村民群众利益的代表人。
Jean Oi 则认为,村干部具有着多重身份,一方面,村干部是政府的代表,另一方面,村干部也是村民的代表,基于其多重的身份,往往可以在政府、村民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实现或者达到某种平衡。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rwxy/sxzzjy/70189.html
最新推荐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