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综合治理研究以济宁石桥镇为例
目 录
绪论 1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2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4
一、我国农村社会治安的综合概况 6
(一)社会背景和现实要求 6
(二)核心概念解读 7
(三)相关理论分析 8
二、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实证分析 10
(一)石桥镇农村治安现状分析 10
(二)石桥镇农村治安存在的问题 12
(三)石桥镇农村治安问题的原因分析 13
三、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综合治理路径分析 15
(一)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15
(二)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5
(三)广泛且深入的开展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15
(四)加强治理主体的多元紧密配合 15
(五)创新警务工作及治理模式 16
(六)打造统一高效的联防联治机制 17
结论与展望 18
参考文献 19
附录:访谈提纲1 21
访谈提纲2 22
访谈提纲3 23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致谢 24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研究背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使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发生巨大变化。与此同时,各种矛盾也不断深化,由此带来的治安问题也在不断增加。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曾在《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指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
“三农”问题是决定我国现代化事业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不仅事关广事关农村各项改革能否继续深化,民主法治进程能否顺利推进,而且影响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保持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实现我国农村的治安稳定也就是实现国家发展战略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迫切需求的和谐。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农村建设逐渐提上国家宏观发展的日程。现阶段,我国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大力推行,农民群众的经济收入大幅上升,生活质量不断上升,广大农村都稳步奔向小康,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已基本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是,我国农村现正面临加速转型阶段,社会与环境的不断变化必然引发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社会矛盾也将随之而来。农村一系列改革的持续,使农村的传统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受到强烈冲击,原有的利益均衡状态被打破,使农村治安问题不容乐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单从法律角度进行打击显然无法治标兼本,这就需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重视社会与制度的多渠道作用,进行综合治理。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成熟的农村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国家治安水平,但我国对相关理论的学术研究起步较晚。现阶段,我国学术界在系统研究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偏少,并且侧重于强调公安机关和犯罪主体的原因。本文以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在济宁市石桥镇的发展情况为切入点,调查和分析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实要求,一定程度上可弥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的理论空白,也可丰富社会治安研究的相关文献。
(2)实践意义
现阶段,我国农村正处在转型期,农村的经济、社会等发生了巨大变化,贫富差距持续拉大,社会矛盾频出,大大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村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相对比较滞后,远远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因此,如何科学有效的实施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增强农民安全感,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发展,是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济宁市石桥镇为例,对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寻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这既能够为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体系积累一定的实证资料,也能够为政府决策及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较少,尚处于初级阶段,国外学术界对社会治安治理研究较早,理论研究比较成熟,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
关于转型理论。其代表人物艾森斯塔特认为,现代化进程强烈冲击着既有的社会秩序,这将产生巨大的混乱和层出不穷的犯罪。这一理论依据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大变迁,将犯罪行为归咎于随着社会大变迁而出现的法制空白,加之各种社会矛盾的一并出现,又使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剧。
关于自主治理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该理论由印弟安纳学派提出,认为治理公共事务存在两个极端,即国有化和私有化,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多种治理方式,其中就包括自主治理。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政府不再是唯一主体,一些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及个体在相关制度约束下共同行使主体性权力。
在预防犯罪方面,德国诺瓦克和肯尼斯等人认为,邻里联防是最合适、最有效方式。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减少犯罪,而且可以减少居民的恐惧感,另外,方式也体现了社区相助精神,使公民参与度得到明显提升,壮大了社会治安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治理中起着重大作用。
美国学者安东尼阿特金森, 拉姆吉巴拉基什南等人依据研究结果指出,大龄未婚男性与农村社会稳定具有明显关联,并据此推测性别比失常可能会为社会治安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在治安治理中,应提倡警察与社区合作,开展“合作式的治安治理”,以此规范社区公共秩序,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达到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rwxy/sxzzjy/70205.html
最新推荐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