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信托模式发展及问题研究(附件)【字数:19092】
目录
0 引言 1
1 我国慈善事业运作的模式 2
1.1 基金会模式 2
1.2 信托模式 6
1.3 慈善信托模式的优势 7
2 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9
2.1 慈善信托发展的现状 9
2.2 慈善信托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0
3 我国慈善信托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12
3.1 慈善文化普及度低 12
3.2 慈善信托的制度供给不足 13
3.3 信托公司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16
3.4 基金会与慈善信托两者的割裂关系 17
4 完善我国慈善信托的建议 17
4.1 加强慈善理念宣传 17
4.2 逐步完善慈善信托制度 18
4.3 激发信托公司的积极性 21
4.4 促进慈善信托与基金会的融合发展 22
结 论 25
致 谢 26
参考文献 27
我国慈善事业信托模式发展及问题研究
0 引言
慈善事业亦称(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发展对促进社会财富合理分配、社会公平、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有一定作用。综观慈善事业发达之世界各国,慈善事业的运作多采取两种模式:基金会模式与信托模式。目前在我国主要以基金会模式为主导运作慈善事业,而西方发达国家如英美国以信托模式构建慈善事业运作模式却最为常见。
我国基金会起步早,社会认同感高。且发展速度迅猛,全国基金会数量持续增长,共接受社会捐赠的财产数额也持年
*景先生毕设|www.jxszl.com +Q: ^351916072*
增长。如今基金会的发展已相对成熟,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基金会通过广泛地接受社会捐赠财产来运作慈善项目,使得各慈善领域受益,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我国慈善信托是舶来品,引入时间短,2001年《信托法》颁布,起步较晚,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存在偏差,缺乏社会认同感。从2001年到2014年,我国慈善信托发展举步维艰,处于沉浮期。截止到2014年,基金会全国总数量为4239个,而慈善信托数量为47个。基金会资产规模为1056.48亿元,慈善信托的信托资产规模是18.6亿元,可见慈善信托资产规模不及基金会的1.76%。况且自慈善信托产生之初,其始终无法取得与基金会同等的待遇,不能享受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相较而言慈善信托明显是跛足前行。
然而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如2011年“郭美美”事件,不断暴露出基金会的一些弊端,如组织结构不合理、监督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使得基金会的发展面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导致我国慈善事业一度停滞不前。与此同时也迫得学者们和社会各界开始关注我国慈善事业信托模式。今年3月新出台《慈善法》首次明确肯定了慈善信托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借此契机加大对我国慈善信托问题的研究,唤起公众对慈善信托的认知与关注,对促进未来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1 我国慈善事业运作的模式
我国慈善事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由以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主导”模式逐步转变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为“主导力量”的模式[1]。慈善事业运行主体逐步多元化,如政府公共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基金会模式与新型慈善信托模式逐渐成为我国慈善事业运作主要模式。
1.1 基金会模式
1.1.1 基金会概述
基金会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一般认为基金会具有三大基本特征:其一,基金会是由捐赠人所捐赠的财产为基础,基金会受托依据捐赠人的意愿管理运作捐赠财产从而使受益人受益,因此具有基金信托性。其二,基金会以慈善事业为目的,通过各种慈善项目促进科教文卫等慈善事业的发展,因此具有公益性。其三,基金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与企业等法人相比较,不以营利为目的,因而具有非营利性[2]。其中公益性与非营利性是基金会最重要的两大特征,公益性要求基金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教文卫等以使不特定的多数人受益的公共目的,排除了完全私益的目的事业的运用;非营利性要求基金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且营利也不是判断和衡量基金会财产管理的主要标准。在实践中社会捐赠人基于对基金会的信任,向基金会捐赠财产,这种基于信任而产生的信托关系是基金会存在与运作的前提。
1.1.2 基金会的发展历程
我国基金会运作方式以运作型基金会为主,下面举个例子,如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从筹资到运作,这是一个复杂实体运作过程[3]:基金会资金来源情况是否透明化,基金用于各种慈善项目时,每笔资金怎么用,具体用了多少,监督程度如何?都会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公众的怀疑。而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把基金会划分成非公募和公募,这对基金会的发展可以说是第一个转折点[2]。据相关部门数据表明,2004年到2007年非公募基金会数量持续增长,此时依靠企业出资的非公募基金会考虑到资金的可持续性、来源多元化、高收益性、增值性与安全性,他们开始向资助型运作方式转型,即通过资助其他民间组织来运作慈善项目,通常以公开招标和购买服务等投资方式来进行慈善活动。由“自行”到“资助”,从“直接”到“间接”,大大提高运行的效率,使资金较规范地用在慈善的刀刃上。如2008年6月,红基会拿2000万公开面向全国慈善组织招标,利用非营利组织发展来运作慈善项目,这打破了传统运作型基金会的自行运作方式,一定程度上弥补自行运行过程中不透明,不公开、不专业的不足。同时,公募基金会名义下设立专项基金如李连杰的“壹基金”等也应运而生,这些无疑是基金会重生的另一个转折点。此后一段时间,可以说是基金会发展的成熟期。然而,2011年“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基金会风波暴露出基金会种种弊端,基金会面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慈善事业也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响。这时基金会的发展以及未来我国慈善事业应该以何种模式运作成为人们关注与思考的问题。此后,基金会在改革、完善中不断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xszl.com/rwxy/sxzzjy/78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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